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人员 不符合许可条件企业清单的通知
各有关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企业:
根据国家能源局《关于加强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局对不符合人员许可条件的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企业开展常态化清理工作。现公布2025年第二批人员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清单(名单见附件1)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相关企业对照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6号)有关人员条件,于2025年6月15日前登录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,通过“人员变更申请”完成人员补录(办理指南见附件2)。
二、各相关企业应通过系统如实上传证书、社保、劳动合同等人员变更材料,所有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,我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,并纳入信用记录。
三、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人员许可条件的企业,我局将重新核定许可证的类别和等级;不满足最低许可等级条件的,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。
联系方式:资质管理处(北京、冀北):010-88072709
天津业务办:022-24450371、24450597
河北业务办(河北南网):0311-89892303、89892313
内蒙古业务办:0471-3476235、3476225
附件:
企业清单(2025年第二批).doc
“人员变更申请”办理指南.doc